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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3年公務員考試公告發布 雄安96個崗位共招錄122人

2023年01月29日11:00  來源:人民雄安網

人民網雄安1月29日電 (何美萱)據《河北省2023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告》,今年全省計劃招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7922名,其中雄安新區及三縣96個崗位共招錄122人。

有意者可於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登陸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hebgwyks.gov.cn)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月4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2月4日17:00。

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雄安部分)

詳情如下:

河北省2023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告

為滿足河北省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3年度全省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工作,計劃招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79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的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從符合條件的以下人員中招錄:

1.普通高等學歷教育2023年應屆畢業生。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3.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証書》且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要求具有此証書職位的人員。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河北省的其他人員,戶籍以報名首日(2023年1月30日)戶口所在地為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可視為具有其服務地、服役地戶籍﹔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其戶籍。

以下人員不在招錄范圍:現役軍人,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二)資格和條件。報考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所、管教所一線干警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及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國人部發〔2005〕1號文件印發、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修訂)。報考公安、監獄、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職位以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人社部發〔2010〕82號文件印發)。另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達到體能測評標准(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印發),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2次,有1次測評達標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於報名前取得的學歷﹔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應屆畢業生於2023年7月底前畢業取得的學歷﹔留學回國人員於2023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証的學歷)。

8.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見《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相關職位資格條件說明

1.職位條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2023年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名單由省級主管部門提供。

2.職位條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22年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2023年應屆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職位條件中的“縣鄉事業編制人員”是指:本縣縣鄉事業編制(不含學校、醫院)在崗滿5年人員,在崗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月。

4.職位條件中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工作過。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他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方法同上。

5.職位條件中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應屆畢業生”是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取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歷學位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証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該職位。

二、報考的程序和步驟

本次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hebgwyks.gov.cn)。每人隻能報考一個職位。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做到誠信報考,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

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報名時間為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月4日12:00

繳費截止時間為2月4日17:00

(一)職位查詢

報考者可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hebgwyks.gov.cn)、河北黨建網(http://www.hebdj.gov.cn)查詢招錄職位信息(見《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具體職位條件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見《各招錄單位地址、網站、聯系電話一覽表》附件2)。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注冊登錄。報考人員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進行注冊報名,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擬報考職位條件,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証號碼申請“報名號”,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並保管好。

2.提交報考申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要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審慎選擇報考職位,同意《誠信承諾書》后方能“提交審核”。“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職位並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職位。

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要認真查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身體、體能、政治考察等報考要求,慎重選擇報考。特別提示:考生報名前要按照體能測評標准進行自測,自測成績不合格或不穩定的,建議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以外的職位,避免因體能測評不合格影響選擇報考其他職位的機會。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311-83808508。

3.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報名繳費支持微信、支付寶掃碼,以及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帶有銀聯標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報考公安人民警察職位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的報名考務費每人145元),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脫貧家庭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人員。具體流程為:先行報名繳費→提交審核材料→審核通過→退費。建檔立卡脫貧家庭的考生將本人身份証和原扶貧手冊(復印件)拍攝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城鄉低保家庭的考生將本人身份証和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証明或低保証(復印件)拍攝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連同姓名、身份証號、個人聯系方式(手機號碼),在1月30日9:00至2月3日12:00前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詳見附件8)。經審核符合減免的,報名考務費將於繳費結束后10個工作日左右原途徑返還至繳費賬戶。

(三)打印《筆試准考証》

繳費成功的考生,於2月20日9:00至26日9:30期間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下載打印《筆試准考証》(A4紙張,黑白、彩色均可)。《筆試准考証》載明筆試的科目、時間、地點和參加考試有關要求。筆試時,考生須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証》、打印的《筆試准考証》,方能進入考場。

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准考証》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証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報考各類職位均須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20分鐘,滿分100分)和申論(150分鐘,滿分100分)兩科。其中,申論考試對縣級及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鄉鎮(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分別命制試題(職位類別見《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試卷分三類:

1.縣級及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使用A類卷﹔

2.鄉鎮(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類職位使用B類卷﹔

3.行政執法類職位使用C類卷。

考生可參考《河北省2023年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3)。

(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120分鐘,滿分100分)。考生可參考《2023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見附件4)。

(三)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合成方法為:

筆試總成績(不含公安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總成績(公安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80%+申論成績×6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60%

(四)筆試時間、科目、考區設置

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2月26日上午  9:00—11:00  公安專業科目

全省共設11個筆試考區,分別設在11個設區市的市區。考生參加筆試的考區安排如下:

1.報考各設區市各級機關的考生,在報考的設區市考區。

2.報考省直各部門(不含省司法廳系統)、定州市、辛集市各級機關的考生,在石家庄考區。

3.報考雄安新區各級機關的考生在保定考區。

4.報考省司法廳系統的考生分別安排在以下設區市考區:

石家庄考區:石家庄監獄、女子監獄、鹿泉監獄、石家庄出監監獄、未成年犯管教所、定州監獄

承德考區:承德監獄、上板城監獄

張家口考區:張家口監獄、涿鹿監獄

唐山考區:唐山監獄、冀東分局所屬監獄、第二女子監獄

保定考區:保定監獄、冀中監獄、太行監獄

滄州考區:滄州監獄、滄南監獄

衡水考區:衡水監獄、深州監獄

邢台考區:邢台監獄、沙河監獄、隆堯監獄

邯鄲考區:邯鄲監獄

(五)公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進入體能測評、面試人選

對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錄用計劃和筆試總成績,先分職位按不高於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先分職位按不高於5: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選,體能測評合格的按不高於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對達不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有一科缺考的、發現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按規定被取消成績的、按規定成績被記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體能測評和面試。

1.查看體能測評安排和証件審核地點。3月21日,考生在所報考職位所屬的省直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招錄網站查看証件審核具體地點和體能測評安排,報考省司法廳系統的考生在省司法廳招錄網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証件審核具體地點。省直各部門及省司法廳系統証件審核在省會石家庄市進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証件審核在本市進行﹔雄安新區証件審核在雄安新區進行。

2.查看筆試成績。3月2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本人是否進入面試(體能測評)。

四、體能測評和証件審核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面試前需參加體能測評且成績合格。體能測評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當地公安機關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的通知》執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調整為不超過2次。

3月25日,考生按照“體能測評安排”,持筆試准考証、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証》以及《體能測評表》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分職位按3:1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資格証件審核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並列的都進入証件審核。3月27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招錄網站公布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資格証件審核人選。

(二)証件審核

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進入面試的考生在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証件審核。考生須出具的証件和材料包括:按照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証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証、畢業証、筆試准考証、學位証、戶籍材料等﹔普通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23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証明和有關材料証明等﹔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証材料(尚未取得認証的,須書面承諾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証)﹔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人員,還需提供《退役証》。經証件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發現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嚴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責任。

五、面試

(一)面試的通知。4月6日,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下載打印《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的時間。全省面試分批有序進行,具體為:

第一批:4月8、9、10日,省直部門、省司法廳系統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各級機關考生。

第二批:4月15、16、17日,相關設區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4月22、23、24日,相關設區市剩余考生。

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批次,面試時間可延長一天。

(三)面試的地點。面試具體考點、時間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四)面試考生的分組。報考同一個職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因招錄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職位,根據筆試總成績的排序,採取“蛇型分組法”分為兩個或多個面試組場,並將該職位招錄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面試組場,將來考生綜合考試成績按“蛇型分組”后的面試組場排序,分別使用拆分后的招錄計劃。

(五)綜合考試成績的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作為體檢、考察人選。考生綜合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綜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根據錄用計劃和考生綜合考試成績,分職位(蛇型分組的按蛇型分組后的面試場次)按不高於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並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報考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報考殘疾人能夠勝任職位的殘疾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錄用。

(七)公布進入體檢名單、體檢安排。第一批面試的考生於4月12日,第二批面試的考生於4月19日,第三批面試的考生於4月26日,在所報考的省直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招錄網站查看是否進入體檢。進入體檢的考生同時查看“體檢安排”或“體檢安排預告”。考生須於體檢當日早7點前空腹到指定地點集合。

六、體檢、考察

(一)體檢

體檢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標准和程序進行。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二)考察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對報考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需按《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執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准,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錄用

(一)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省直各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在各自招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二)錄用

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簽發錄用通知書,考生和有關部門、單位憑錄用通知書辦理報到等相關手續。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能測評、証件審核、面試、體檢及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

(三)未被錄用的考生筆試成績備案

本次招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在2024年度全省公務員錄用四級聯考開始前有效,期間如有新的招錄計劃,發布招錄公告,從未被錄用的人員中公開報名,擇優錄用。

重要提示:

1.在考錄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將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http://www.hebgwyks.gov.cn)公布,請廣大報考者隨時關注。

2.本次公務員錄用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點擊【附件】查看並下載文件)

1.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

2.各招錄單位地址、網站、聯系電話一覽表

3.河北省2023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4.2023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5.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國人部發〔2005〕1號印發、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

6.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人社部發〔2010〕82號印發)

7.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及實施細則(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

8.申請退費電子郵箱一覽表

河北省公務員局

2023年1月28日

(責編:何美萱、施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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