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5月31日電 據“天津人大”消息,今天,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任命張工為天津市副市長﹔通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張工為天津市代理市長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張工為天津市代理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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