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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建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

2021年06月04日10:45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河北将建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

为提高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一张网”“一套库”“一个平台”为支撑,谋划建设“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11月底前,完成省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并验收,实现与国家及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将立足全省住建领域现有行业信息资源,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执法监督等分散业务进行统一顶层设计,统一系统架构,推行“多网合一”“多系统合一”,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多行业资源共享。

方案要求,河北省市县分级负责搭建本级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全省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等。

为宏观掌握全省行业动态,我省在住建部要求建设的业务指导系统、监督检查系统、综合评价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用维护系统基础上,拓展谋划了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4个行业应用监管系统。

河北省级系统部署在省住建厅,在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拓展建设应用体系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并预留业务功能拓展接口。今年省级系统建设内容主要是5大基础系统和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业务。省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执法监管平台基本成熟,不再重复建设,直接并入。供水信息监管平台调整完善后,直接并入。

市级平台部署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由各市负责建设。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验收。市级平台在共享国家平台、省级系统业务指导系统基础上,建设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系统,形成“1平台”即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4大行业应用监管体系”(城市建设行业监管、城市管理行业监管、村镇建设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实现对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考核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县级平台联网运行。纵向对接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及县级平台,横向与相关市级部门信息共享。

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在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负责建设。在共享省、市级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基础上,优化拓展县级平台系统功能和业务应用,建设满足上级要求和本级工作需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系统、市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乡建设管理系统)业务派遣、指挥协调、跟踪督办、绩效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

为保障“数字城乡建设管理”业务监管服务系统的建设,各地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市县党委政府推动和属地网格化管理作用,积极筹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中心或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城管”体制机制。(记者宋平)

(责编:何美萱、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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