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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开征集智能化产品名录

2021年03月03日11:24  来源:人民雄安网

人民网雄安3月3日电 为保障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质量,规范产品技术要求,推动产业技术创新,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现公开征集2021年智能化产品名录(第一批);向新区各单位征集智能城市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

本次征集范围主要为数字道路、数字管廊、数字社区领域应用的智能化产品,以及数字道路、数字管廊、智慧社区领域内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可以在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s://g2b.xaicif.org.cn/)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时间为3月2日至3月16日18时。

通知详情↓↓↓

关于征集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名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建设质量,规范产品技术要求,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根据《关于加快实现“五新”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现公开征集2021年智能化产品名录(第一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为数字道路、数字管廊、数字社区领域应用的智能化产品。

数字道路领域:包含不限于在道路上应用的RSU、OBU、枪型摄像机、球形摄像机、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诱导屏、气象设备等智能化产品。

数字管廊领域:包含不限于在综合管廊内应用的环境监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巡检机器人、结构检测设备、管线检测设备等智能化产品。

数字社区领域:包含不限于在社区、园区环境应用的无线对讲设备、公共广播设备、停车场管理设备、电子巡更设备、防盗报警设备、智能照明设备等。

二、条件要求

1.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

2.申报单位须是产品的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的申报。

3.申报产品需满足《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要求》中所列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要求》在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s://g2b.xaicif.org.cn/)提交相关资料。

2.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将符合要求产品纳入《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名录》,无论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 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将在官方媒体和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官网、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 g2b.xaicif.org.cn)公开发布《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名录》。

四、名录使用和监督管理

1.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名录供各类投资方式的智能化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时参考。

2.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名录中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产品及申报单位从名录内除名,并列入失信记录。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6日18时。

六、答疑补遗

1.电话联系:臧紫一,联系电话:15010722534;洪巍巍,联系电话:18330726363。

2.邮箱联系:发送邮件至hongweiwei@xaicif.gov.cn,邮件名称:单位名称+ XX产品。

关于征集雄安新区智能城市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智能城市,鼓励支持新区企业创新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向新区各单位征集智能城市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数字道路、数字管廊、智慧社区领域内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

二、条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或承诺半年内(自通知发出日起)在雄安新区辖区范围注册、税务登记并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和三县本地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

3. 具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能力,以及专业且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的申报。

(二)申报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

2.产品处于产业化初期。产品市场前景或社会效益好,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但尚未进行规模化商用。

3.产品知识产权明晰。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产品质量可靠。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需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机构的检测认证。对于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需经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针对产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验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下列不属于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认定范围:

1)企业研制的自用设备。

2)相近性能、功能、质量已规模化商用的产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雄安新区智能城市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申报书》(附件1)在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s://g2b.xaicif.org.cn/)提交相关资料。

2. 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后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无论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在官方媒体和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官网、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 g2b.xaicif.org.cn)公示。

4. 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将进入雄安新区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名单,并在官方媒体和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官网、雄安新区智能化产品申报系统(http:// g2b.xaicif.org.cn)发布。

四、名单使用和监督管理

1.雄安新区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名单供雄安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项目建设(代建)和设计、施工单位、咨询评审机构等使用。

2.对纳入新区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名单中的产品,鼓励各单位优先采购。

3.对购买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新区企业,政府根据实际合同额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6日18时。

六、答疑补遗

申报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答疑补遗:

1.电话联系:臧紫一,联系电话:15010722534;洪巍巍,联系电话:18330726363。

2.邮箱联系:发送邮件至hongweiwei@xaicif.org.cn,邮件名称:单位名称+ XX产品(技术/服务)。

(责编:窦薇、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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