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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2年01月05日15:39  來源:河北日報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河北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落實“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工作原則,按照省第十次黨代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強化系統觀念,科學把握發展與減排、整體與局部、短期與中長期的關系,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以科技和制度創新為動力,著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實施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為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36.5%,森林蓄積量達到1.95億立方米,為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繼續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9%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38%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2.20億立方米,確保2030年前碳達峰。

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整體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大幅提升,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三、深度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綠色轉型發展

(一)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行業產能置換規定,優化產品結構,嚴禁新增產能。合理控制煤電、煤化工、煤制油氣等行業產能。嚴格落實國家石化布局規劃和政策規定,有序實施列入國家規劃重大石化項目。嚴把擬建項目准入關,全面排查清理在建項目,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加強規劃和產業政策約束,嚴格核准備案、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增量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禁建設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

(二)全力推動傳統產業全面綠色低碳轉型。開展重點行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實施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行動,加快推進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綠色低碳改造和清潔生產。推進鋼鐵行業短流程改造和清潔能源替代,試點示范富氫燃氣煉鐵﹔優化石化化工行業原料結構,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加強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總量為依據的產量約束機制。持續保持“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逐步推廣應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推動實現近零排放。

(三)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信息智能、生物醫藥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綠色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電子信息、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數字經濟等與各產業深度融合。吸引聚集國際國內高端科技創新資源,打造一批低碳零碳負碳產業化基地。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制造體系,構建綠色供應鏈。

四、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四)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嚴格控制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建立用能預算管理制度。做好產業布局、能源規劃、重大項目等與能耗雙控目標統籌銜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新上高耗能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能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對能耗雙控形勢嚴峻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評價考核。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五)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優化數據中心等新基建空間布局和用能結構,提高電能利用效率和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全覆蓋。探索開展能耗產出效率評價,推動能耗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率高的優質產業、企業、項目流動。開展能效對標達標。加強重點領域節能監察。

(六)大力削減煤炭消費。進一步淘汰煤電落后產能,等容量置換建設大容量、高參數機組,推進煤電升級改造,有序減少發電小時數和耗煤量,推動煤電逐步向基礎性、調節型調峰電源轉變。謀劃建設新的輸電通道,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調入比例。推動工業、採暖等領域電能和天然氣替代,置換鍋爐和工業窯爐燃煤。持續抓好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取暖。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格落實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政策,嚴控新增產能的新改擴建耗煤項目。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

(七)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打造張家口、承德、唐山、滄州及太行山沿線等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張家口、承德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建設。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機制,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大數據、制氫等產業和清潔供暖、公共交通領域應用,實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能力。推進國家氫能示范試點建設,提高制氫儲氫運氫用氫能力。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建設抽水蓄能重點工程,加快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等規模化應用。構建適應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規模接入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數字化,打造“數字能源”。

(八)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改革。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推進電網體制改革,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完善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

五、有效調整優化運輸結構,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九)加快運輸結構調整。按照“宜水則水、宜陸則陸、宜空則空”的原則,構建綠色綜合交通運輸服務格局。加快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港口碼頭鐵路專用線建設,完善鐵路貨運網絡,加大“公轉鐵”力度,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由公路向鐵路、水路有序轉移。加快發展多式聯運,布局建設“無水港”。創新貨物運輸組織形式,發展甩挂運輸、共同配送、統倉統配。優化客運組織,引導客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完善郵政和快遞服務網絡,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

(十)推廣低碳交通工具。加大電動汽車推廣力度,持續推進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市政、城市配送、郵政快遞、鐵路貨場、水運碼頭、機場等車輛電動化進程。加快氫燃料電池重卡推廣應用。加快淘汰老舊運輸工具,常態化開展重型柴油貨車尾氣排放達標整治。

(十一)建設低碳基礎設施。把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推動交通基礎設施與新能源設施統籌布局規劃建設。提升車用充電樁(站)覆蓋面和使用率,推進加氫站建設。實施港口岸電、空港陸電改造。

(十二)打造綠色出行體系。加強省內城市間軌道交通聯系,提速打造“軌道上的京津冀”。推廣城市綠色出行模式,不斷優化城市公交網絡,推進城鄉交通一體化,加快自行車專用道、行人步道等慢行設施建設。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

六、大力推廣低碳生產生活和建筑方式,全面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

(十三)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設。加強建筑拆除管理,杜絕大拆大建。加快綠色社區建設。推進縣城和農村綠色低碳發展。

(十四)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准,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大力發展近零能耗建筑,形成產業鏈體系。逐步實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廣農村住房建筑導則,支持建設綠色環保的宜居型農房。

(十五)優化建筑用能結構與建造方式。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因地制宜推進清潔低碳供暖。加快建筑領域電氣化進程。大力發展鋼結構建筑,推動裝配式建筑逐步成為主要建造方式。

(十六)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強全民節能低碳教育,廣泛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有效減少用能消費,節約能源資源。積極培育綠色消費市場,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

七、加大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力度,集中力量突破關鍵技術

(十七)加強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依托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完善學科布局,鼓勵面向碳達峰、碳中和開展物理、化學、材料、能源動力、電力電氣等多學科多領域交叉融合研究。加強氣候變化成因、森林海洋生態系統碳匯、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等基礎理論研究。實施省碳達峰碳中和創新專項,採取“揭榜挂帥”等方式,推動綠色低碳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典型場景應用示范。鼓勵建立綠色技術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和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科研人才引進培養力度。

(十八)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應用。聚焦鋼鐵、煤電、水泥等高碳排放行業,加快布局節能減碳技術、工藝、材料、零部件、設備研究項目,攻克一批關鍵共性技術。深入推進先進智能電網、光電轉換效率提升、儲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裝備研發推廣。加快高效節能電機、余熱余壓利用、大型光伏和風力發電機組、氫能制運儲加、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等適用技術規模化應用。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量子通信、區塊鏈等綠色未來產業技術創新。

八、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全面推進生態體系建設

(十九)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落實主體功能區和生態功能分區定位,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佔用,嚴格保護各類重要生態系統。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全面完成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

(二十)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等重點國土綠化工程,加強森林撫育。以壩上、太行山、燕山等地區為重點,推進沙化、退化、鹽鹼化草原治理。實施白洋澱、衡水湖等濕地修復工程。深入推進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推進“藍色海灣”和海岸帶整治修復,實施海草床、鹽沼等藍碳生態系統修復工程。推廣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模式,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提高土壤有機儲碳量。

九、加強綠色產能國內國際合作,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二十一)加快建立綠色貿易體系。持續優化貿易結構,大力推動高質量、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出口,嚴控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

(二十二)積極融入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深化與“一帶一路”國家綠色合作,帶動先進技術、裝備、產能走出去,引進亟需的綠色低碳發展關鍵技術、裝備並消化吸收再創新。積極引領和參與鋼鐵、氫能等優勢領域國際標准制定。加強基礎科學研究、宣傳引導等方面國際交流合作。

十、有序推進區域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示范區建設

(二十三)梯次有序推進各地碳達峰。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根據各地資源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排放總量等條件,推動分區域分梯次達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達峰。支持創建碳達峰試點園區。

(二十四)開展碳中和先行先試。推動實施一批規模化儲能、智能電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氫能及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淨零排放和碳中和示范工程。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創建一批綠色工廠、園區。開展張家口低碳奧運賽區和雄安新區近零碳區試點。

(二十五)協同推動京津冀區域綠色低碳轉型。加強生態共建共享、環境聯防聯治,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圍繞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探索建立碳排放分擔機制。打造京津冀氫能制儲運加用全產業鏈條,構建氫燃料電池重卡貨運走廊。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高碳排放行業綠色低碳改造、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產業化應用等領域對接合作,推動形成以綠色低碳為特征的區域產業體系和能源體系。

十一、健全地方法規標准和統計監測體系,堅持分類指導和有序推進

(二十六)健全地方法規。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法規規章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研究制定碳達峰碳中和專項法規。在資源能源節約利用、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法規制修訂過程中,增加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內容。

(二十七)完善標准計量體系。制定修訂一批嚴於強制性國家標准的能耗限額地方標准,提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准。落實統一規范的碳核算體系,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准。落實低碳產品標識制度。在環境影響評價中按要求增加碳排放評估內容。

(二十八)提升統計監測能力。健全重點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建立生態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開展海洋碳匯生態系統分布狀況調查。

(二十九)實行分類指導。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碳排放強度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區要對標先進標准,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碳排放強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要嚴於全國標准,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力爭與全省同步實現碳達峰。

十二、進一步優化政策機制,有效發揮市場配置能源資源作用

(三十)完善投融資政策。嚴控煤電、鋼鐵、水泥、石化等行業擴大產能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綠色建筑、低碳交通、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綠色信貸指引、能效信貸等制度。支持發行綠色公司債券。鼓勵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設立省低碳轉型基金。

(三十一)完善財稅政策。各級財政加大對綠色降碳項目、技術研發等支持力度。執行政府綠色採購標准,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政府採購力度。強化綠色低碳稅收優惠政策落實。

(三十二)完善價格政策。優化環保電價政策,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准的用能單位執行懲罰性電價,對高耗能行業按照限制類、鼓勵類等實行差別電價,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細化居民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政策。

(三十三)完善市場機制。積極組建中國雄安綠色交易所,推動北京與雄安聯合爭取設立國家級CCER交易市場。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科學分配碳排放配額,組織重點行業企業入市交易、履約清繳。健全碳匯補償和交易機制,加快培育碳減排服務業。完善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廣“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促進節能服務行業發展。

十三、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督查和考核

(三十四)強化組織協調。堅決落實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把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整體部署、系統推進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行調度,督促目標任務落實落細。

(三十五)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政治責任,按照本實施意見確定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抓好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省有關部門要制定全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及專項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要細化落實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三十六)強化規劃銜接。將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市縣規劃對碳達峰、碳中和的支持保障。加強各級各類規劃銜接協調,確保各地各領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標、發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

(三十七)強化應急保障。嚴格能源安全風險管控,加強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建設,保障傳統能源向新能源平穩過渡。完善能源運行監測預警機制,強化煤電油氣運協調調度,建立應急保障預案體系,完善煤炭、石油、天然氣儲備制度。

(三十八)強化監督考核。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強化結果運用。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有關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責編:劉師豪、施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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