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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雄东片区建设最新消息!计划下月开工

2021年07月28日10:55  来源:人民雄安网

人民网雄安7月28日电 (张佳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调压站及入廊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显示,雄安新区雄东片区将新建次高压A调压站(3万立方米/小时)1座、能源站3座以及次高压A和中压A燃气管线约9.5公里,项目计划工期为 8月25日至9月25日,该项目总投资约为5020.25万元。

根据公告,此次招标范围为气源线、片区内市政燃气系统以及3座能源站燃气系统,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开标形式为远程开标。有意者请于7月24日9时至7月28日17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8月18 日14时。

公告详情:

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调压站及入廊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调压站及入廊管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2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2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1】23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0%+7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雄东片区A社区配套市政燃气调压站及入廊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东片区。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包括新建次高压A调压站(3.0万m3/h)1座、能源站3座、次高压A和中压A燃气管线总长约9.5公里。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21年 8月25日-2021年9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1)气源线:起点为昝岗沿河路、N9路口,DN400次高压A管线向南穿越新盖房后进入雄东片区A单元,DN400直埋约0.45km,定向钻1.5km;

(2)片区内市政燃气系统:包含1座3万立米/小时次高压A调压站(地下直埋敷设)以及管廊内敷设燃气管网(仅包含少量与直埋相接位置及出管廊阀门处直埋管线)DN200-DN400管廊内敷设管线约7.235km;DN200-DN400直埋管线约0.315km;

(3)3座能源站燃气系统:主要包含3座能源站红线内的燃气外线及室内燃气系统。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项目总投资约为5020.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3878.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有: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

③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须同时具有:

a. 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设计压力为中压A(含)及以上且设计规模≥3万立方米/时的燃气调压站或城市燃气门站工程施工的已竣工施工合同业绩;

b.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设计压力中压A(含)及以上且长度≥9.5KM的燃气管道工程项目业绩。

注: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a、b,视为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 招标公告第3条第(6)l项修改为本条);

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7月24日9时0分0秒至2021年7月28日17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8 日14时00分 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本阶段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时0分,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312-5670805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万启飞、张新华、张海涛、吴永建

电 话:19333323919/19801872367/19801690078

电子邮件:xiongan@cbwtc.com

传真(如有):010-65913391

网址(如有):www.cbwtc.com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 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10.8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如招标文件未规定,请联系代理询问其制作招标文件时使用的版本号。(版本号:7.8.2014.2640)

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责编:张佳艺、施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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