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雄安7月7日电 (张娅喃)大学生回原籍本村任职,考核合格者将择优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今年公务员(含选调生)招录工作增加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河北雄安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20届河北雄安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升学渠道,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大学生回原籍本村任职,考核合格将被推选村党组书记
《措施》提出,雄安新区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对有空编的县事业单位,可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新区鼓励大学生回原籍本村任职,从事基层党建、服务管理、村务监督、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聘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被择优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到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国家和河北省公费师范生全部入岗入编。
今年公务员招录将增加2020届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
雄安将在今年公务员(含选调生)招录工作中,增加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人数。在今明两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针对2020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设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200个,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给予每月1900元的岗位补贴。
企业、政府投资、科研项目为毕业生设立见习岗位
《措施》提出,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在雄安的就业渠道,新区中小微企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为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支持新区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并给予每月1900元的补贴。
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雄安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者,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对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新区将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3000-5000元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一人一策”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雄安将实行“一人一策”,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者,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措施》提出,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附:2020届河北雄安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一、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升学渠道
(一)扩大企业招聘规模。
1.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就业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北雄安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执行1900元/月的标准。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延长补贴期限和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的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3.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有空编的县事业单位,可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鼓励大学生回原籍本村任职,从事基层党建、服务管理、村务监督、发展集体经济等工作。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择优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落实国家和省公费师范生全部入岗入编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6.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对招聘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可以免试入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7.挖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进一步充实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技、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岗位,重点面向新区脱贫攻坚主战场,面向基层乡镇一线。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协调争取,在今年公务员(含选调生)招录工作中,用好用足考录政策,增加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人数,在今明两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鼓励各地增加岗位设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8.开发设置临时公益性岗位。针对2020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200个,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给予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
9.加大公办幼儿园吸纳高校毕业生力度。根据新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鼓励三县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有关规定招聘补充幼儿教师,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提高幼儿保教水平。
(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0.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11.对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2.对毕业年度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3000-5000元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多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孵化期可在原有3年基础上再延长1年。
二、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一)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网络招聘活动
13.举办河北雄安新区大型人力资源网络招聘会,在线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供需对接洽谈和网络面试咨询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搭建集查询岗位、在线求职、政策咨询、创业项目展示于一体的网络招聘平台。
(二)建立毕业、就业手续一体化、便捷化办理流程
14.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
15.积极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时限,尤其是严禁用人单位发布针对湖北籍学生的限制性招聘信息。
16.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确保离校后服务不断线。
17.加快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运用,在落实政策的同时自动关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准确记录就业创业情况,为毕业生享受政策、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提供便利。
(三)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
18.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持续开展精准摸排,准确掌握就业状况,“一人一策”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
19.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0.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1.对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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