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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貼500萬元 雄安出台若干措施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2021年02月18日14:18  來源:人民雄安網

人民網雄安2月18日電 (王紅)雄安新區將圍繞新基建、智能城市建設及高端產業發展等領域,設立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獎勵專項資金,支持新區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對項目單位,將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研發補貼。

這是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日前印發的《河北雄安新區關於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的。

《措施》對適用范圍、支持內容、補貼和獎勵標准等做了規定,以加快推進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引進培育創新主體,促進企業創新發展,支撐雄安新區高質量發展。

根據《措施》,雄安將針對新區企業定期征集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並組織行業專家結合新區智能城市建設研究開發應用場景,鼓勵支持新區企業開展應用示范。對於購買上述示范應用產品、技術、服務的新區企業,將根據實際合同額給予不超過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雄安還鼓勵新區企事業單位及創新機構主導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及行業標准的制定,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助﹔對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及行業標准修訂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助。

《措施》提出,支持新區企業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設備的推廣和使用,對通過省級以上認定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河北省補貼的項目,按照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1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成功申報國家級重大研發項目或省級以上創新平台的企業,雄安新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將按照實際獲得專項經費1:1配套資金支持。對初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對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在鼓勵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建設發展方面,雄安將對認定(備案)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按照孵化器畢業企業數量,每畢業一家給予10萬元獎勵。對未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經認定為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第二年,各項運營條件滿足《河北雄安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認定標准及承諾條件的,可享受一次性50萬元補助﹔按照孵化器畢業企業數量,每畢業一家給予10萬元獎勵。

對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雄安將以當年在新區辦公的正式在職員工人數為基數,按照人均10平方米辦公場所,2年內每年給予辦公用房租金1.5元/平方米/天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此外,雄安還將協調金融機構對新區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支持。對入駐新區孵化園區的重點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打造企業落地全流程服務體系。同時,搭建線上線下服務平台,圍繞新區企業成長發展、業務開拓需求,提供“點對點”的精准對接服務。對重大創新項目,則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附:

河北雄安新區關於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引進培育創新主體,促進企業創新發展,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支撐雄安新區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本措施適用於符合《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產業發展重點方向,在新區轄區范圍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並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企業和三縣本地企業(以下簡稱新區企業)。

第三條 針對新區企業定期征集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組織行業專家結合新區智能城市建設研究開發應用場景,鼓勵支持新區企業開展應用示范,對於購買上述示范應用產品、技術、服務的新區企業,根據實際合同額給予不超過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四條 對於新區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產品和服務,經新區認定后,直接納入新區創新產品和服務推薦名單。

第五條 鼓勵新區企事業單位及創新機構主導參與標准制定、修訂。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及行業標准制定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助﹔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及行業標准修訂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資助。

第六條 支持新區企業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設備的推廣和使用,對通過省級以上認定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或河北省補貼的項目,按照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15%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七條 新區企業成功申報國家級重大研發項目或省級以上創新平台(省級學科重點實驗室、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的,新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按照實際獲得專項經費1:1配套資金支持。

第八條 對初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對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第九條 圍繞新基建、智能城市建設及高端產業發展等領域,設立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獎勵專項,支持新區企業開展技術攻關,對項目單位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研發補貼。

第十條 鼓勵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建設發展,對認定(備案)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按照孵化器畢業企業數量,每畢業一家給予10萬元獎勵。對未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經認定為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第二年,各項運營條件滿足《河北雄安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認定標准及承諾條件的,可享受一次性50萬元補助﹔按照孵化器畢業企業數量,每畢業一家給予10萬元獎勵。

第十一條 經新區認定的孵化器,參照《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 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第十二條 對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以當年在新區辦公的正式在職員工人數為基數,按照人均10平方米辦公場所,2年內每年給予辦公用房租金1.5元/平方米/天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三條 協調金融機構對新區企業在開設賬戶、辦理貸款、資金結算等方面提供金融服務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區企業發行上市、並購重組、股權轉讓、債券發行、資產証券化。設立新區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強引導基金的市場推廣和投資力度,對符合創投類、新興產業類和基礎設施類項目的重點新區企業,優先給予支持。

第十四條 推動在經新區認定的孵化園區、產業園區單獨設立企業注冊、工商辦理政務窗口,對入駐園區的重點企業,由孵化器專人對接協調,提供“一站式”服務,打造企業落地全流程服務體系。

第十五條 搭建線上線下服務平台,圍繞新區企業成長發展、業務開拓需求,提供“點對點”的精准對接服務。

(一)搭建新區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在線推介與供需對接平台,重點圍繞新基建、智能城市等應用場景,打通市場供需對接渠道﹔搭建產業投融資平台和產業服務平台,匯聚科研成果、專家資源、科研院所、產業政策等創新資源,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要素在線智能匹配。

(二)鼓勵孵化器(眾創空間)成立線下企業服務點,通過成立科技服務公司或建立科創中心等形式,重點圍繞市場開拓、成果轉化、產業孵化、科技金融、知識產權、股權投融資、法律風控等為入駐企業提供全流程創新服務。

第十六條 對重大創新項目,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第十七條 本措施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創新機構支持政策參照本措施執行。

第十八條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責編:何美萱、施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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