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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區首例“套路貸”案件公開宣判

2020年01月02日16:44  來源:人民雄安網

人民網雄安1月2日電 據中國雄安官網消息,近日,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雄安新區首例“套路貸”涉惡犯罪案件公開宣判。兩名被告許某某、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各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同時責令退賠被害人。

此案一審法院雄安新區安新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許某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在保定市非法發放貸款,逐步形成了以許某某、李某某為首,顧某某等人為骨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誘使李某等多名被害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通過收取各種費用、制造虛假給付痕跡、虛增借貸金額等方式設置“套路”,形成虛假債權債務關系,在被害人無力償還時,採取脅迫、滋擾、辱罵毆打、非法拘禁、虛假訴訟等手段強立債權,非法佔有被害人合法財產,嚴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權、財產權,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司法秩序,社會危害極大。雄安新區安新縣人民法院於2019年8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尋舋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並罰判處許某某、李某某各有期徒刑二十年,各處罰金100萬元。一審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

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被告人許某某、李某某糾集或唆使社會不良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以各種不法手段虛增借貸金額的“套路貸”方式,與大量借貸人及親友簽訂設定擔保的民間借貸合同,繼而採用暴力、脅迫、騷擾等手段,使借貸人及親友、擔保人產生恐懼心理而交付遠高於借貸金額的錢款,數額巨大。為索取非法債務,二人多次公然對借貸人及其親友、擔保人實施恐嚇、辱罵、毆打,非法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嚴重侵害被害人人身權利並破壞社會管理秩序,以捏造的事實提起虛假的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審判秩序,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尋舋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遂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為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讓新區群眾避免掉入“套路貸”陷阱,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征遷村群眾代表現場旁聽宣判,並在宣判后進行以案說法,進行普法宣傳,審判長楊法官告訴大家,我國法律保護正當的民間借貸關系,有借貸需求的群眾應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切忌將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証交給對方使用。另外,對非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要及時向公安和司法機關求助,以免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責編:張婭喃、施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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